防水混凝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二、检验批划分:
3.2.4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防护单元、施工段、系统、设备组别等进行划分。
三、检查数量:
8.2.1 本节适用于具有防水功能的现浇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人防工程。
检查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²抽查1处,每处10m²,且不得少于3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8.2.2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8.2.3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混凝土试件应在顶板、底板、外墙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1组,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按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试验报告。
8.2.4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8.2.5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6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且不得贯通。
检验方法:用刻度放大镜检查。
8.2.7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允许偏差为+8mm、-5mm;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