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二、检验批划分:
3.2.4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防护单元、施工段、系统、设备组别等进行划分。
三、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0.10.2 报警阀、喷头、水流指示器,必须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型号、规格,喷头的型号、温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对照图纸检查。
10.10.3 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必须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水流指示器应有水流方向永久性标志。水力警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0.4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安装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0.5 消防给水稳压设备气压罐的容积、稳压泵的秒流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
10.10.6 自动喷淋玻璃球喷头的位置、间距和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玻璃球喷头抽查5个房间,大厅抽查20个喷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0.10.7 湿式报警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阀体的位置准确,轴线垂直,与管路连接紧密,不漏水。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10.10.8 消防水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安装止回阀、压力表和防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应加设缓冲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0.9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小于井盖的半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10.10 报警阀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压力表、排水管和试验阀安装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10.11 其他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排气阀、控制阀、节流装置、压力开关和末端试水装置的位置、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10.12 玻璃球喷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喷头与供水支管垂直,方向正确,连接紧密;吊顶型喷头装饰盘与顶棚面接触严密,顶棚不露孔洞。
检查数量:抽查5个房间;大厅抽查20个喷头。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10.10.13 箱式消火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火栓箱底面管口位置与消防给水管位置一致。消火栓栓口朝外,距地面﹑箱壁的尺寸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丝扣拧紧不漏水,油麻不外漏,外表洁净。
检查数量:当系统总组数少于5组时,全数检查;当大于5组时,抽查1/2,且不少于5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10.14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注:防护区系指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10.15 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
2 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
3 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
4 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0.10.16 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0.10.17 增压压力为2.5MPa的储存容器宜采用焊接容器;增压压力为4.2MPa的储存容器,可采用焊接容器或无缝容器;增压压力为5.6MPa的储存容器,应采用无缝容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0.18 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0.19 湿式报警阀、消火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10.19的规定。
表10.10.19 湿式报警阀、消火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湿式报警阀 |
坐标 |
10 |
尺量检查 |
2 |
垂直度 |
2 |
吊线、尺量检查 |
|
3 |
消火栓口中心至地面距离 |
±10 |
尺量检查 |
|
4 |
消火栓箱 |
水平度 |
3 |
水平尺检查 |
垂直度 |
3 |
吊线、尺量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