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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通知单

填写规范


《设计变更通知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设计单位填写。

2.填写要求

1)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工程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如设计计算错误、做法改变、尺寸矛盾、结构变更等问题,必须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准备和工程进展情况,做出能否变更的决定。

3)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

① 当决定对图纸进行较大修改时;

②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有差错,做法、尺寸有矛盾,结构变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

③ 由建设单位对建筑构造、细部做法、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设计变更时,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并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

④ 涉及安全、环保节能等内容的工程变更,应由原施工图审查部门审定;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专业负责人签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收后实施。

4)涉及图纸修改的,必须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5)不可将不同专业的设计变更办理在同一份变更上。

3.本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