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洽商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分包单位提出洽商必须经总包单位签认后办理。
2.工程洽商(技术核定单)是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增加的各项耗用工料和其他费用等的洽商、核定用表。如因临时停水停电,图纸和材料、设备供应等影响正常施工,造成工程施工的暂时中止、停、窝工等。
3.填写要求
1)工程洽商(技术核定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附图,并注明修改图纸图号。
2)工程洽商内容若涉及其他专业、部门及分包单位,应征得有关专业、部门、分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
3)如果一份工程洽商记录,多个相关单位需要使用,但原件有限,可采用复印件或抄件,但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4)工程洽商(技术核定单)应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本表一式五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