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填表说明
1.本表隐蔽检查内容由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经监理验收通过后填写。
2.填写要求
1)验收项目应写明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或施工工序主要检查内容。
2)验收内容宜包含以下三点:
① 所隐蔽的材料通过验收;
② 详细描述隐蔽部位的施工工艺(可参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③ 涉及到功能性试验的,如压力试验、灌水试验,应确保试验合格。
3)应按照要求留置影像资料。
4)其他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专用表的,可不再填写此表。
3.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