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计量及调控装置安装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住宅按一个单元或楼层划分检验批,公共建筑按楼层或按管道环路划分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0.7.3供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 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各种部件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 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表安装后,供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热量分摊的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7.4 散热设备恒温控制阀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恒温控制阀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明装散热器的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
3 暗装散热器的恒温阀应采用外置式,并宜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
4 恒温阀及其他形式控制阀,宜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5%,不得少于5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7.5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安装除应符合本准第10.2.3条的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室内温控装置的传感器安装位置应避开阳光直射和发热设备附近固定在距地面1.4m的内墙上。
检查数量:防潮层和绝热层按检验批总数各抽查5处,每处检查不少于5个点;温控传感器按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个。
检验方法:防潮层和绝热层隐蔽前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观察检查室内温控装置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尺量室内温控装置传感器的安装高度。
10.7.6 供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力入口装置中各种部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热计量装置、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观察、维修;
3 水力平衡装置及各类阀门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并便于操作和调试。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水力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出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进场验收记录和调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