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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011101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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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300m²不应少于1点,超过3000m²以上部分每500m²不应少于1点,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二、对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旋喷地基、砂石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经加固处理后,其承载力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为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应少于3处。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数量为总桩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三、建筑地基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合地基工程按照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500m²~1000m²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每批不少于3点;

2 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按照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根桩,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至少应抽检20%,且每批不少于3根。

四、主控项目

6.11.1 桩体及桩间土干密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取样检查,检查试验报告。

6.11.2 桩长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0,+500mm。

检查方法:测桩管长度或垂球测孔深。

6.11.3 施工结束后必须检验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6.1.7条规定。

6.11.4 桩体填料平均压实系数不小于0.97。

检查方法:现场取样检查,检查试验报告。

五、一般项目

6.11.5 土料有机质含量不大于5%。

检查方法:现场取土样,试验室测定烧失量,检查试验报告。

6.11.6 熟石灰应过筛,其粒径不得大于5mm,熟石灰不得夹有未熟化的生石灰。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6.11.7 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允许偏差不超过±2%。

检查方法:用烘干法测定,检查试验报告。

6.11.8 桩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条形基础的边桩沿轴线方向±D/4,条形基础的边桩垂直轴线方向±D/6,其他情况±0.4D,D为桩径。

检查方法:拉线盒尺量检查。

6.11.9 桩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50mm。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测。

6.11.10 施工桩顶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200mm。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

6.11.11 桩孔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垂球测量。

6.11.12 土灰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现场施工记录。

6.11.13 砂、碎石褥垫层夯填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夯填度指夯实后的褥垫层厚度与虚体厚度的比。

6.11.14 灰土垫层平均压实系数不小于0.95。

检查方法:现场取样检查,检查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