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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021102 沉管灌注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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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管灌注桩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筋扩展基础工程按变形缝、施工段划分,同时不超过250m3砌体为一个检验批;

2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及筏形与箱形基础工程按结构缝、施工段划分;

3 混凝土预制桩、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干作业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钢桩工程、锚杆静压桩基础工程,按同一规格、相同材料、相同施工工艺的基桩,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根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按工程的变形缝划分;

4 岩石锚杆基础工程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每100根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根的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5 沉井与沉箱工程按每座沉井、沉箱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预制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钢筋骨架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按钢筋笼的规格抽检10%,不少于10根;

2混凝土灌注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钢筋笼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三、主控项目

7.7.1桩长只深不浅,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方法:测钻杆。

7.7.2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桩体质量检验,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7.7.3 混凝体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试件的留置数量,每灌注50m3或每个浇筑台班不得少于一组,每组三件,不足50m3也应留置一组试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7.7.4 工程桩必须进行承载力检验,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单桩承载力检测方法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7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基桩检测报告。

四、一般  

7.7.5 桩径不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采用"井径仪"或钢尺量。

7.7.6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值干施工为30mm~50mm。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不少于4次。

检查方法:用坍落度仪检查。

7.7.7 垂直度偏差小于1%桩长。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或线垂检查。

7.7.8 桩位偏差符合本标准表7.7.12的规定。

检查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7.7.9 拔管速度:1.2m/min~1.5m/min;

检查方法:用秒表量测或检查施工记录。

7.7.10 桩顶标高宜比设计标高高出300mm~500mm。灌注桩顶剔除浮浆层及劣质桩体后允许偏差值为+30mm,- 50mm。

检查方法:水准仪测量检查。

7.7.11钢筋笼标高的偏差不超过100mm。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