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回灌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地下水控制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降水工程、回灌工程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井管为一个检验批;
2排水工程按500m2~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9.3.1 观测井水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
检查方法:量测水位。
9.3.2 回灌水质不低于回灌目的层水质。
检查方法:试验室化学分析。
9.3.3 井管(点)垂直度允许偏差1%井管长。
检查数量:抽检井管(点)数量的10%,且不少于3点。
检查方法:插管时目测检查。
三、一般项目
9.3.4回灌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检井管(点)数量的10%,且不少于3点。
检查方法:用水表计量检查
9.3.5回灌水压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检井管(点)数量的10%,且不少于3点。
检查方法:检查压力表读数。
9.3.6回扬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检井管(点)数量的10%,且不少于3点。
检查方法: 现场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