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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4050901 设施基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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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基座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与保护工程、保温与隔热工程、防水与密封工程、瓦面与板面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²抽查一处,每处应为10m²,且不得少于3处;

2 接缝密封防水,应按每50m抽查一处,每处应为5m,且不得少于3处;

3 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二、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m²1000m²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应按一个检验批。

三、主控项目

10.10.1 设施基座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0.2 设施基座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四、一般项目

10.10.3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0.4 设施基座直接放置在防水层上时,设施基座下部应增设附加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0.5 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基座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设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