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脊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与保护工程、保温与隔热工程、防水与密封工程、瓦面与板面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²抽查一处,每处应为10m²,且不得少于3处;
2 接缝密封防水,应按每50m抽查一处,每处应为5m,且不得少于3处;
3 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二、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m²~1000m²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应按一个检验批。
三、主控项目
10.11.1 屋脊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1.2 屋脊处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四、一般项目
10.11.3 平脊和斜脊铺设应顺直,应无起伏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11.4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匀,封固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