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

H10010301 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驱动主机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驱动主机安装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检验批划分:一般按一部电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7.2.1 电梯紧急操作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

2 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

3 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三、一般项目

7.3.1 驱动主机承重梁支座应满足主机运行荷载要求。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检验方法:检查记录,尺量检查。

7.3.2 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3.3 驱动主机减速箱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围内。

7.3.4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3.5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间隙应为20mm~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