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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JJ 1-2-3-8B 水泥混凝土面层混凝土配合比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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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混凝土面层的配合比应满足弯拉强度、工作性、耐久性三项技术要求。
10. 2. 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交通等级路面板的设计28d弯拉强度标准值fr应符合表10.2.2-l的规定。

10.2.2-1 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fr

交通等级

特重

中等

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5. 0

5. 0

4. 5

4. 0

2)应按下式计算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

fc=fr/(1-1. 04cυ)+t×s  (10.2.2-1)

式中fc——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MPa);
fr——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s——弯拉强度试验样本的标准差(MPa);
t——保证率系数,应按表10.2.2-2确定;
cυ——弯拉强度变异系数,应按统计数据在表10.2.2-3的规定范围内取值;在无统计数据时,弯拉强度变异系数应按设计取值;如果施工配制弯拉强度超出设计给定的弯拉强度变异系数上限,则必须改进机械装备和提高施工控制水平。

10.2.2-2 保证率系数t

道路等级

辨别频率ρ

样本数n(组)

3

6

9

15

20

城市快速路

0. 05

1. 36

0. 79

0. 61

0. 45

0. 39

主干路

0. 10

0. 95

0. 59

0. 46

0. 35

0. 30

次干路

0. 15

0. 72

0. 46

0. 37

0. 28

0. 24

其他

0. 20

0. 56

0. 37

0. 29

0. 22

0. 19

10.2.2-3 各级道路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变异系数cυ

道路等级技术

城市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其他道路

混凝土弯拉强度变异水平等级

弯拉强度变异系数cυ允许变化范围

0. 05~0. 10

0. 05~0. 10

0. 10~0. 15

0. 10~0. 15

0. 10~0. 15

0. 15~0. 20

2 不同摊铺方式混凝土最佳工作性范围及最大用水量应符合表10.2.2-4的规定。

10.2.2-4 不同摊铺方式混凝土工作性及用水量要求

混凝土类型

项目

摊铺方式

滑模摊铺机

轨道摊铺机

三琨轴机组摊铺机

小型机具摊铺

砾石混凝土

出机坍落度(mm)

20~40①

40~60

30~50

10~40

摊铺坍落度(mm)

5~55②

20~40

10~30

0~20

最大用水量(kg/m3)

155

153

148

145

碎石混凝土

出机坍落度(mm)

25~50①

40~60

30~50

10~40

摊铺坍落度(mm)

10~65②

20~40

10~30

0~20

最大用水量(kg/m3)

160

156

153

150

注:①为设超铺角的摊铺机的最佳工作性。不设超铺角的摊铺机最佳坍落度砾石为10~40mm;碎石为10~30mm。
  ②为最佳工作性允许波动范围,
3 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面混凝土含气量及允许偏差宜符合表10. 2. 2-5的规定。

10. 2. 2-5 路面混凝土含气量及允许偏差(%)

最大公称粒径(mm)

无抗冻性要求

有抗冻性要求

有抗盐冻要求

19. 0

4. 0±1. 0

5. 0±0. 5

6. 0±0. 5

26. 5

3. 5±1. 0

4. 5±0. 5

5. 5±0. 5

31. 5

3. 5±1. 0

4. 0±0. 5

5. 0±0. 5

2)路面混凝土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宜符合表10.2.2-6的规定。最大单位水泥用量不宜大于400kg/m3

10.2.2-6 路面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

道路等级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

其他道路

最大水灰比

0. 44

0. 46

0. 48

抗冰冻要求最大水灰比

0. 42

0. 44

0. 46

抗盐冻要求最大水灰比

0. 40

0. 42

0. 44

最小单位水泥用量
(kg/m3

42. 5级水泥

300

300

290

32. 5级水泥

310

310

305

抗冰(盐)冻时最小单位水泥用量(kg/m3)

42. 5级水泥

320

320

315

32. 5级水泥

330

330

325

注:水灰比计算以砂石料的自然风干状态计(砂含水量≤1. 0%;石子含水量≤0. 5%)。
3)严寒地区路面混凝土抗冻标号不宜小于F250,寒冷地区不宜小于F200。
4 路面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温施工时,混凝土搅拌物的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低温施工时,终凝时间不得大于10h。
2)外加剂的掺量应由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
3)引气剂与减水剂或高效减水剂等外加剂复配在同一水溶液中时,不应发生絮凝现象。
5 配合比参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灰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碎石或碎砾石混凝土:

W/C=1. 5684/fc+1. 0097-0. 3595fs (10.2.2-2)

砾石混凝土:

W/C=1. 2618/fc+1. 5492-0. 4709fs (10.2.2-3)

式中 W/C——水灰比;
fs——水泥实测28d弯拉强度(MPa);
fc——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MPa)。
水灰比应在满足弯拉强度计算值和耐久性(表10.2.2-6)两者要求的水灰比中取小值。
2)砂率应根据砂的细度模数和粗集料种类,查表10.2.2-7取值。

10. 2. 2-7 砂的细度模数与最优砂率关系

砂细度模数

2. 2~2. 5

2. 5~2. 8

2. 8~3. 1

3. 1~3. 4

3. 4~3. 7

砂率Sp(%)

碎石

30~40

32~36

34~38

36~40

38~42

砾石

28~32

30~34

32~36

34~38

36~40

注:碎砾石可在碎石和砾石之间内插取值。
3)根据粗集料种类和表10.2.2-4适宜的坍落度,应分别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单位用水量(砂石料以自然风干状态计):
不掺外加剂与掺和料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碎石:W0=104.97+0.309SL+11. 27C/W+0.61Sp (10.2.2-4)

砾石:W0=86.89+0.370SL+11.24C/W+1. 00Sp (10.2.2-5)

式中W0——不掺外加剂与掺和料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kg/m3);
SL——坍落度(mm);
Sp——砂率(%);
C/W——灰水比,水灰比之倒数。
掺外加剂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W0W=W0(1-β/100) (10.2.2-6)

式中W0W——掺外加剂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m3);
β——所用外加剂剂量的实测减水率。
单位用水量应取计算值和表10.2.2-4的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4)单位水泥用量应由公式(10.2.2-7)计算,并取计算值与表10.2.2-6规定值的大值。

C0=(C/W)×W0 (10.2.2-7)

式中C0——单位水泥用量(kg/m3)。
5)砂石料用量可按密度法或体积法计算。按密度法计算时,混凝土单位质量可取2400~2450kg/m3;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设计含气量。
6)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6 采用真空脱水工艺时,可采用比经验公式(10.2.2-4)和公式(10.2.2-5)计算值略大的单位用水量;在真空脱水后,扣除每立方米混凝土实际吸除的水量,剩余单位用水量和剩余水灰比分别不宜超过表10.2.2-4最大单位用水量和表10. 2.2-6最大水灰比的规定。
10. 2. 3 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弯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交通等级道路面板钢纤维混疑土28d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fcf应符合表10.2.3-1的规定。

10.2.3-1 钢纤维混凝土弯拉强度标准值fcf

交通等级

特重

中等

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6. 0

6. 0

5. 5

5. 0

2)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应按本规范公式(10.2.2-1)计算,以fcf和frf代替fc和fr。
2 钢纤维混凝土工作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坍落度可比本规范表10. 2.2-4的规定值小20mm。
2)掺高效减水剂时的单位用水量可按表10.2.3-2初选,再由搅拌物实测坍落度确定。

10.2.3-2 钢纤维混凝土单位用水量

搅拌物条件

粗集料种类

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Dm(mm)

单位用水量(kg/m3)

长径比Lf/Df=50
ρf=0. 6%
坍落度20mm
中砂,细度模数2. 5
水灰比0. 42~0. 50

碎石

9. 5,16. 0

215

19. 0,26. 5

200

砾石

9. 5,16. 0

208

19. 0,26. 5

190

注:1 钢纤维长径比每增减10,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10kg/m3;
  2 钢纤维体积率每增减0. 5%,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8kg/m3;
  3 坍落度为10~50mm变化范围内,相对于坍落度20mm每增减10mm,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7kg/m3
  4 细度模数在2.0~3. 5范围内,砂的细度模数每增减0. 1,单位用水量相应减增1kg/m3;:
  5 ρf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3 钢纤维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应符合表10. 2. 3-3的规定。

10. 2. 3-3 路面钢纤维混凝土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

道理等级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次干路及其他道路

最大水灰比

0. 47

0. 49

抗冰冻要求最大水灰比

0. 45

0. 46

抗盐冻要求最大水灰比

0. 42

0. 43

最小单位水泥用量(kg/m3)

42. 5级水泥

360

360

32. 5级水泥

370

370

抗冰(盐)冻要求最小单位水泥用量(kg/m3)

42. 5级水泥

380

380

32. 5级水泥

390

390

2) 严禁采用海水、海砂,不得掺加氯盐及氯盐类早强剂、防冻剂等外加剂。
4 钢纤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步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算和确定水灰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以钢纤维混凝土配制28d弯拉强度fcf代替fc,按本规范公式(10. 2.2-2)或公式(10.2.2-3)计算出基体混凝土的水灰比。
——取钢纤维混凝土基体的水灰比计算值与表10.2. 2-3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2)钢纤维掺量体积率宜在0.60%-1. 00%范围内初选,当板厚折减系数小时,体积率宜取上限;当长径比大时,宜取较小值;有锚固端者宜取较小值。
3)查表10.2.3-3,初选单位用水量Wof。
4)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应按公式(10.2.3-1)计算。

Cof=(C/W)Wof(10.2.3-1)

式中Cof——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kg/m3);
    Wof——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m3)。
取计算值与表10.2.3-2规定值两者中的大值,但不宜大于500kg/m3
 5)砂率可按公式(10.2.3-2)计算,也可按表10.2.3-4初选。钢纤维混凝土砂率宜在38%~50%之间。

Sρf=Sp+10ρf (10.2.3-2)

式中Sρf——钢纤维混凝土砂率(%);
ρf——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10.2.3-4 钢纤维混凝土砂率选用值(%)

搅拌物条件

最大公称粒径
19mm碎石

最大公称粒径
19mm砾石

Lf/df=50;ρf=1. 0%;W/C=0. 5;
砂细度模数Mx=3. 0

45

40

Lf/df增减10
ρf增减0. 10%
W/C增减0. 1
砂细度模数Mx0. 1

±5
±2
±2
±1

±3
±2
±2
±1

6)砂石料用量可采用密度法或体积法计算。按密度法计算时,钢纤维混凝土单位质量可取2450~2580kg/m3;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设计含气量。
7)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10.2.4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的普通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配合比,应在实验室内经试配检验抗弯强度、坍落度、含气量等配合比设计的各项指标,并根据结果进行配合比调整。
2 实验室的基准配合比应通过搅拌机实际搅拌检验,并经试验段的验证。
3 配合比调整时,水灰比不得增大,单位水泥用量、钢纤维体积率不得减小。
4 施工期间应根据气温和运距等的变化,微调外加剂掺量,微调加水量与砂石料称量。
5 当需要掺加粉煤灰时,对粉煤灰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其他相关要求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