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二、规范摘要:
13.4.3沥青混合料铺砌人行道面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路床与基层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3.4.1条第1款的规定。
第13.4.1条第1款 路床与基层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90%。
检查数量:每100m查2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2沥青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一般项目
3沥青混合料压实度不应小于95%。
检查数量:每100m查2点。
检验方法:查试验记录。(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试验室标准密度)。
4表面应平整、密实,无裂缝、烂边、掉渣、推挤现象,接茬应平顺、烫边无枯焦现象,与构筑物衔接平顺、无反坡积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4.3的规定。
表13.4.3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平整度(mm) |
沥青混凝土 |
≤5 |
20m |
1 |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
其他 |
≤7 |
||||
横坡(%) |
±0.3%且不反坡 |
20m |
1 |
用水准仪测量 |
|
井框与路面高差(mm) |
≤5 |
每座 |
1 |
十字法,用尺量和塞尺量,取最大值 |
|
厚度(mm) |
±5 |
20m |
1 |
用钢尺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