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二、规范摘要:
11.5.2墩台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5.1条规定。
第11.5.1条 墩台施工涉及的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4、6.5、7.13、8.5、9.6节的规定。其中第9.6节内容如下:
主控项目
9.6.1石材的技术性能和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产地石材至少抽取一组试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每组试件不少于6个);在潮湿和浸水地区使用的石材,应各增加一组抗冻性能指标和软化系数试验的试件。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7.13.5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9.6.2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水泥、水和外加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7.13节的有关规定。
2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个构筑物、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100m³砌体为一批,不足100m³的按一批计。每批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砂浆强度试件应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抽取,同一盘砂浆制作1组试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9.6.3砂浆的饱满度应达到80%以上。
检查数量:每一砌筑段、每步脚手架高度抽查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9.6.4砌体必须分层砌筑,灰缝均匀,缝宽符合要求,咬槎紧密,严禁通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6.5预埋件、泄水孔、滤层、防水设施、沉降缝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量。
9.6.6砌体砌缝宽度、位置应符合表9.6.6的规定。
表9.6.6砌体砌缝宽度、位置
项目 |
允许值 (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表面砌缝宽度 |
浆砌片石 |
≤40 |
每个构筑物、每个砌筑面或两条伸缩缝之间为一检验批 |
10 |
用钢尺量 |
浆砌块石 |
≤30 |
||||
浆砌料石 |
15~20 |
||||
三块石料相接处的空隙 |
≤70 |
||||
两层间竖向错缝 |
≥80 |
9.6.7勾缝应坚固、无脱落,交接处应平顺,宽度、深度应均匀,灰缝颜色应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11.5.2墩台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5.1条规定,砌筑墩台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2的规定。
表11.5.2砌筑墩台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浆砌块石 |
浆砌料石、砌块 |
范围 |
点数 |
|||
墩台 尺寸 |
长 |
+20 -10 |
+10 0 |
每个墩台身 |
3 |
用钢尺量3个断面 |
厚 |
±10 |
+10 0 |
3 |
用钢尺量3个断面 |
||
顶面高程 |
±15 |
±10 |
4 |
用水准仪测量 |
||
轴线偏位 |
15 |
10 |
4 |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
||
墙面垂直度 |
≤0.5%H, 且不大于20 |
≤0.3%H, 且不大于15 |
4 |
用经纬仪测量或垂线和钢尺量 |
||
墙面平整度 |
30 |
10 |
4 |
用2m直尺,塞尺量 |
||
水平缝平直 |
- |
10 |
4 |
用10m小线、钢尺量 |
||
墙面坡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符合设计要求 |
4 |
用坡度板量 |
注:H为墩台高度(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