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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06000303 锚碇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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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二、规范摘要:

18.8.5锚碇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8.8.1条规定。

18.8.1条 悬索桥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4、6.5、7.13、8.5节规定。其中第7.13节内容如下:

主控项目

7.13.1水泥进场时除全数检查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外,应对其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固时间抽样复验。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生产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3.2混凝土外加剂除全数检查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外,应对其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抽样检验。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生产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t为一批,当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每批至少抽样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3.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规定。

检验数量:同强度等级、同性能混凝:上的配合比设计应各检查1次。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选定单、试配试验报告和经审批后的配合比报告单。

7.13.4当使用具有潜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1次总碱含量计算。

检验方法:检查核算单。

7.13.5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检验评定,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3.6抗冻混凝土应进行抗冻性能试验,抗渗混凝土应进行抗渗性能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的规定。

检验数量:混凝土数量小于250m³,应制作抗冻或抗渗试件1组(6个);250~500m³,应制作2组。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18.8.5锚碇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8.8.1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2混凝土表面不得有孔洞、露筋和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7.13.7混凝土掺用矿物掺合料除全数检查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外,应对其细度、含水率、抗压强度比等项目抽样检验。

检验数量:同品种、同等级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每批至少抽样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3.8对细骨料,应抽样检验其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及规定要求的检验项,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400m³或600t为一批,当不足400m³或600t时,也按一批计,每批至少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3.9对粗骨料,应抽样检验其颗粒级配、压碎值指标、针片颗粒含量及规定要求的检验项,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机械生产的每400m³或600t为一批,当不足400m³或600t时,也按一批计;人工生产的每200m³或300t为一批,不足200m³或300t也按为一批计;每批至少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3.10当拌制混凝土用水采用非饮用水源时,应进行水质检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7.13.11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

检验数量:每工作班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用坍落度仪检测。

7.13.12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3.12的规定。

7.13.12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工地

搅拌机

水泥和干燥状态的掺合料

±2

±1

粗、细骨料

±3

±2

水、外加剂

±2

±1

注:1各种衡器应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验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1次。

检验方法:复称。

18.8.5锚碇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8.8.1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3锚碇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8.5的规定。

18.8.5锚碇结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轴线偏位

基础

20

每座

4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测量

槽口

10

断面尺寸

±30

4

用钢尺量

基础底面高程

土质

±50

每座

10

用水准仪测量

石质

+50

-200

基础顶面高程

±20

大面积平整度

5

1

用2m直尺、塞尺量,每20㎡测一处

预埋件位置

符合设计规定

 

2

经纬仪放线,用钢尺量

 

4锚碇表面应无蜂窝、麻面和大于0.15mm的收缩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