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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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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二、规范摘要:

23.0.11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或用钢尺量。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工程组卷资料,按规定进行工程实体抽查或对相关资料抽查。

一般项目

3桥梁实体检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0.11的规定。

23.0.11桥梁实体检测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桥梁轴线位移

10

每座或每跨、每孔

3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测

桥宽

车行道

±10

3

用钢尺量每孔3处

人行道

长度

+200,-100

2

用测距仪

引道中线与桥梁中线偏差

±20

2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测

桥头高程衔接

±3

2

用水准仪测量

注:1项目3长度为桥梁总体检测长度;受桥梁形式、环境温度、伸缩缝位置等因素的影响,实际检测中通常检测两条伸缩缝之间的长度,或多条伸缩缝之间的累加长度;

2连续梁、结合梁两条伸缩缝之间长度允许偏差为±15mm。

4桥梁实体外形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墩台混凝土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蜂窝麻面,外形轮廓清晰。

2)砌筑墩台表面应平整,砌缝应无明显缺陷,勾缝应密实坚固、无脱落,线角应顺直。

3)桥台与挡墙、护坡或锥坡衔接应平顺,应无明显错台;沉降缝、泄水孔设置正确。

4)索塔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和蜂窝麻面,轮廓清晰,线形直顺。

5)混凝土梁体(框架桥体)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轮廓清晰、无明显缺陷;全桥整体线形应平顺、梁缝基本均匀。

6)钢梁安装线形应平顺,防护涂装色泽应均匀、无漏涂、无划伤、无起皮,涂膜无裂纹。

7)拱桥表面平整,无明显错台;无蜂窝麻面、露筋或砌缝脱落现象,色泽均匀;拱圈(拱肋)及拱上结构轮廓线圆顺、无折弯。

8)索股钢丝应顺直、无扭转、无鼓丝、无交叉,锚环与锚垫板应密贴并居中,锚环及外丝应完好、无变形,防护层应无损伤,斜拉索色泽应均匀、无污染。

9)桥梁附属结构应稳固,线形应直顺,应无明显错台、无缺棱掉角。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