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二、规范摘要:
14.2.5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与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
主控项目
GB50204-2015:
7.3.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7.3.2混凝土拌合物不应离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3.3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离子、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7.3.4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原材料、强度、凝结时间、稠度等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GB50204-2015:
7.3.5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应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代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代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稠度抽样检验记录。
CJJ1-2008:
14.2.5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与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拌制混凝土最大水灰比与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表14.2.5-1的规定。
表14.2.5-1混凝土最大水灰比与最小水泥用量
环境条件及工程部位 |
无筋混凝土 |
钢筋混凝土 |
||
最大水灰比 |
最小水泥用量 (kg/m3) |
最大水灰比 |
最小水泥用量 (kg/m3) |
|
在普通地区受自然条件影响的混凝土 |
0.65 |
250 |
0.60 |
275 |
在严寒地区受自然条件影响的混凝土 |
0.60 |
270 |
0.55 |
300 |
注:表中水泥用量适用于机械搅拌与机械振捣的水泥混凝土;采用人工捣实时,需增加水泥25kg/m3。
3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配确定,其强度、抗冻性、抗渗性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和易性、流动性应满足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