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二、规范摘要:
23.0.11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或用钢尺量。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工程组卷资料,按规定进行工程实体抽查或对相关资料抽查。
一般项目
3桥梁实体检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0.11的规定。
表23.0.11桥梁实体检测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桥梁轴线位移 |
10 |
每座或每跨、每孔 |
3 |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测 |
|
桥宽 |
车行道 |
±10 |
3 |
用钢尺量每孔3处 |
|
人行道 |
|||||
长度 |
+200,-100 |
2 |
用测距仪 |
||
引道中线与桥梁中线偏差 |
±20 |
2 |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测 |
||
桥头高程衔接 |
±3 |
2 |
用水准仪测量 |
注:1项目3长度为桥梁总体检测长度;受桥梁形式、环境温度、伸缩缝位置等因素的影响,实际检测中通常检测两条伸缩缝之间的长度,或多条伸缩缝之间的累加长度;
2连续梁、结合梁两条伸缩缝之间长度允许偏差为±15mm。
4桥梁实体外形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墩台混凝土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蜂窝麻面,外形轮廓清晰。
2) 砌筑墩台表面应平整,砌缝应无明显缺陷,勾缝应密实坚固、无脱落,线角应顺直。
3) 桥台与挡墙、护坡或锥坡衔接应平顺,应无明显错台;沉降缝、泄水孔设置正确。
4) 索塔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和蜂窝麻面,轮廓清晰,线形直顺。
5) 混凝土梁体(框架桥体)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轮廓清晰、无明显缺陷;全桥整体线形应平顺、梁缝基本均匀。
6) 钢梁安装线形应平顺,防护涂装色泽应均匀、无漏涂、无划伤、无起皮,涂膜无裂纹。
7) 拱桥表面平整,无明显错台;无蜂窝麻面、露筋或砌缝脱落现象,色泽均匀;拱圈(拱肋)及拱上结构轮廓线圆顺、无折弯。
8) 索股钢丝应顺直、无扭转、无鼓丝、无交叉,锚环与锚垫板应密贴并居中,锚环及外丝应完好、无变形,防护层应无损伤,斜拉索色泽应均匀、无污染。
9) 桥梁附属结构应稳固,线形应直顺,应无明显错台、无缺棱掉角。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