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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4.5.4 钢构件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钢构件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备注

序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8.5.1

项次

     

 允许偏差 (mm

用钢尺检查

全数检查

1

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表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

2

多节柱铣平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

3

实腹梁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

±3.0

4

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3.0

5

柱、梁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2

6

受压构件(杆件)弯曲矢高

L/1000,且不应大于 10.0




8.5.2

项次

     

允许偏差
mm

风本标准附录C中表C.0.3-C.0.9

按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1

直径d

  ±d/500     ±5.0

2

构件长度ι

±3.0

3

管口圆度

d/500,且不应大于5.0

4

管面对管轴的垂直度

d/500,且不应大于3.0

5

弯曲矢高

 L/1500,且不应大于5.0

6

对口错边

t/10,且不应大于3.0

1、检验批容量填写:(请总工编制)
2
、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请总工编制),最小数量填写:(请总工编制)。
3
、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