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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3.7.1 通风与空调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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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项目

条款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备注




10.2.1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10.2.2

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阳送检。

10.2.3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10.2.4

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规定。

10.2.5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10.2.6

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10.2.7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10.2.8

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10.2.9

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10.2.10

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规定。

10.2.11

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规定。

10.2.12

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

10.2.13

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0.2.14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10.3.1

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1000

10.3.2

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