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7.3.1钢材表面采用喷射方法做净化处理,其表面净化程度应达
到Sa2½级以上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 ,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40~80μm的要求(符合ISO 8503--1)。
检查数量:全部构件,每个构件20%表面积。
检验方法:目测或用样板对照。
7.3.2热喷涂前宜局部预加热,锌、铝熔液应均匀喷涂,吸附牢固。经锤击试验,涂层不剥离,不凸起。
检查数量:5%构件,每个构件测6个点。
检验方法:锤击,目测。
二、一般项目
7.3.3喷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超过±10um。设计未规定时,涂层厚度应取150μm,偏差不超过士10μm。有复合涂层时,锌、铝涂层厚度不应小于120μm。
检查数量:10%构件,每个构件测2点。
检验方法:用测厚仪检测。
7.3.4喷涂锌、 铝层后,应采用设计规定的涂料涂刷金属喷层表面,使毛细孔封闭,形成复合涂层。复合涂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不应小于160±10μm。
检查数量:10%的构件,每个构件测6点。
检验方法:用测厚仪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