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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0402_塔桅结构热喷镀锌、铝复合涂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一、主控项目

7.3.1钢材表面采用喷射方法做净化处理,其表面净化程度应达

Sa2½级以上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 ,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40~80μm的要求(符合ISO 8503--1)

检查数量:全部构件,每个构件20%表面积。

检验方法:目测或用样板对照。

7.3.2热喷涂前宜局部预加热,锌、铝熔液应均匀喷涂,吸附牢固。经锤击试验,涂层不剥离,不凸起。

检查数量:5%构件,每个构件测6个点。

检验方法:锤击,目测。

二、一般项目

7.3.3喷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超过±10um。设计未规定时,涂层厚度应取150μm,偏差不超过士10μm。有复合涂层时,锌、铝涂层厚度不应小于120μm

检查数量:10%构件,每个构件测2点。

检验方法:用测厚仪检测。

7.3.4喷涂锌、 铝层后,应采用设计规定的涂料涂刷金属喷层表面,使毛细孔封闭,形成复合涂层。复合涂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不应小于160±10μm

检查数量:10%的构件,每个构件测6点。

检验方法:用测厚仪检测。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