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7.13.3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规定。 检验数量:同强度等级、同性能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各检查1次。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选定单、试配试验报告和经审批后的配合比报告单。 7.13.4 当使用具有潜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1次总碱含量计算。 检验方法:检查核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