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冲刷结构质量检验标准 21.6.5 防冲刷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21.6.1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项目 1 锥坡、护坡、护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6.5-1的规定。 表21.6.5-1 锥坡、护坡、护岸允许偏差
注:1 不足50m部分,取1~2点; 2 海墁结构允许偏差可按本表1、2、4项执行。 2 导流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6.5-2的规定。 表21.6.5-2 导流结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