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管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Ⅰ)
一、检验批划分
应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6.2.1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
2 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时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 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手扳、尺量、观察检查。
6.2.3 输送空气温度高于80℃的风管,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4 风管部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能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2 斜插板风阀的安装,阀板必须为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还应为顺气流方向插入;
3 止回风阀、自动排气活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动作试验。
6.2.5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动作试验。
6.2.6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静压箱及其他部件,必须擦拭干净,做到无油污和浮尘,当施工停顿或完毕时,端口应封好;
2 法兰垫料应为不产尘、不易老化和具有一定强度和弹性的材料,厚度为5~8mm,不得采用乳胶海绵;法兰垫片应尽量减少拼接,并不允许直缝对接连接,严禁在垫料表面涂涂料;
3 风管与洁净室吊顶、隔墙等围护结构的接缝处应严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观察、用白绸布擦拭。
6.2.7 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真空吸尘系统弯管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4 倍管径,弯管的内壁面应光滑,不得采用褶皱弯管;
2 真空吸尘系统三通的夹角不得大于45°;四通制作应采用两个斜三通的做法。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2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2.8 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采用抽检,抽检率为5%,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应按规定的抽检率做漏风量测试。中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对系统漏风量测试进行抽检,抽检率为2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高压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为全数进行漏风量测试。系统风管严密性检验的被抽检系统,应全数合格,则视为通过;如有不合格时,则应再加倍抽检,直至全数合格。
2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检验,1~5级的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执行;6~9级的系统按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条文中的规定。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进行严密性测试。
6.2.9 手动密闭阀安装,阀门上标志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受冲击波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核对检查。
三、一般项目
6.3.1 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安装前,应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和保护工作;
2 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3 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在同一侧;
4 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风管法兰的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垫片不应凸入管内,亦不宜突出法兰外;
5 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6 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7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
8 不锈钢板、铝板风管与碳素钢支架的接触处,应有隔绝或防腐绝缘措施。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2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连接处,应完整无缺损、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扭曲;
2 承插式风管的四周缝隙应一致,无明显的弯曲或褶皱;内涂的密封胶应完整,外粘的密封胶带,应粘贴牢固、完整无缺损;
3 薄钢板法兰形式风管的连接,弹性插条、弹簧夹或紧固螺栓的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且分布均匀,无松动现象;
4 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连接后的板面应平整、无明显弯曲。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3 风管的连接应平直、不扭曲。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除尘系统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与水平夹角宜大于或等于45°,小坡度和水平管应尽量短。对含有凝结水或其他液体的风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最低处设排液装置。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4 风管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等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400mm,不应大于3m。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分别延长至5m 和3.75m;对于薄钢板法兰的风管,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m。
2 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单根直管至少应有2个固定点。
3 风管支、吊架宜按国标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刚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 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4.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 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 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6 吊架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吊杆应平直,螺纹完整、光洁。安装后各副支、吊架的受力应均匀,无明显变形。风管或空调设备使用的可调隔振支、吊架的拉伸或压缩量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调整。
7 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并箍紧风管。安装在支架上的圆形风管应设托座和抱箍,其圆弧应均匀,且与风管外径相一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5 非金属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1 风管连接两法兰端面应平行、严密,法兰螺栓两侧应加镀锌垫圈;
2 应适当增加支、吊架与水平风管的接触面积;
3 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段连续长度大于20m,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支管
的重量不得由干管来承受,必须自行设置支、吊架;
4 风管垂直安装,支架间距不应大于3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6 复合材料风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合材料风管的连接处,接缝应牢固,无孔洞和开裂。当采用插接连接时,接口应匹配、无松动,端口缝隙不应大于5mm;
2 采用法兰连接时,应有防冷桥的措施;
3 支、吊架的安装宜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7 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尘管道的坡度宜为5/1000,并坡向立管或吸尘点;
2 吸尘嘴与管道的连接,应牢固、严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8 各类风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及检修的部位,安装后的手动或电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阀板关闭应保持严密。防火阀直径或长边尺寸大于等于630mm 时,宜设独立支、吊架。排烟阀(排烟口)及手控装置(包括预埋套管)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除尘系统吸入管段的调节阀,宜安装在垂直管段上。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9 风帽安装必须牢固,连接风管与屋面或墙面的交接处不应渗水。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0排、吸风罩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排列整齐,牢固可靠。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1 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不少于5件和2个房间的风口。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6.3.12 净化空调系统风口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口安装前应清扫干净,其边框与建筑顶棚或墙面间的接缝处应加设密封垫料或密封胶,不应漏风;
2 带高效过滤器的送风口,应采用可分别调节高度的吊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不少于5件和2个房间的风口。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