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7.2.3 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方向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气调节机组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不得少于1台。净化空调系统的机组,1~5 全数检查,6~9级抽查50%。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检查测试记录。
一般项目
7.3.2 组合式空调机组及柜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顺序和要求;各功能段之间的连接应严密,整体应平直;
2 机组与供回水管的连接应正确,机组下部冷凝水排放管的水封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机组应清扫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垃圾和积尘;
4 机组内空气过滤器(网)和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应清洁、完好。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20%,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