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制冷制热附属设备安装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2 制冷制热附属设备基础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第10.2.2条的规定。
3 制冷制热附属设备就位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属设备支架、底座应与基础紧密接触,安装平正、牢固,地脚螺栓应垂直拧紧;
2)定压稳压装置的罐顶至建筑物结构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罐与罐之间及罐壁与墙面的净距不宜小于0.7m;
3)电子净化装置、过滤装置安装应位置正确,便于维修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