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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9-02-170802吸收式制冷设备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主控项目:
    1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2 1)通风机、空调机组中的风机,叶轮旋转方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其电机运行功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 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80℃;
    2)水泵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其电机运行功率值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水泵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不得超过75℃
    3)冷却塔本体应稳固、无异常振动,其噪声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风机试运转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冷却塔风机与冷却水系统循环试运行不少于2h,运行应无异常情况;
    4)制冷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 的有关规定,正常运转不应少于8h;
    检查数量:第1 款按风机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 台;第2、3、4 款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用声级计测定、查阅试运转记录及有关文件。
    3 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2)空调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一般项目:
    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泵运行时不应有异常振动和声响、壳体密封处不得渗漏、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轴封的温升应正常;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普通填料泄漏量不应大于60mL/h,机械密封的不应大于5mL/h;
    2)风机、空调机组、风冷热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宜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规定值;
    3)风机盘管机组的三速、温控开关的动作应正确,并与机组运行状态一一对应。
    检查数量:第1、2 款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第3款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试运转记录。

    2 空调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动试运转及调试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工程水系统应冲洗干净、不含杂物,并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续运行应达到正常平稳;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系统平衡调整后,各空调机组的水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
    2)各种自动计量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工作应正常,满足建筑设备自动化(BA、FA 等)系统对被测定参数进行检测和控制的要求;
    3)多台冷却塔并联运行时,各冷却塔的进、出水量应达到均衡一致;
    4)空调室内噪声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
    5)有压差要求的房间、厅堂与其他相邻房间之间的压差,舒适性空调正压为0~25Pa;工艺性的空调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6)有环境噪声要求的场所,制冷、空调机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GB 9068 的规定进行测定。洁净室内的噪声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1间。
    检查方法:观察、用仪表测量检查及查阅调试记录。
    3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能与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应能正确动作。
    检查数量:按系统或监测系统总数抽查30%,且不得少于1 个系统。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查阅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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