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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JJ 2-6-1-14C 现浇混凝土索塔预应力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一、主控项目

7.13.4当使用具有潜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应符合本规范第7. 1.2条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7.1.2 混凝土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的总碱含量不宜大于3kg/m2;对大桥、特大桥梁总碱含量.不宜大于1.8kg/m2;对处于环境类别属三类以上受严重侵蚀环境的桥梁,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应按表7.1.2确定。

7.1.2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

环境类别

条件

室内正常环境

a

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b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

使用除冰盐的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变动的环境,滨海室外环境。

海水环境

受人为或自然的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

注: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

检验数量:每一混凝土配合比进行1次总碱含量计算。

检验方法:检查核算单。

7.13.5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的规定检验评定,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 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2)每工作班拌制 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 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二、一般项目

7.13.7混凝土掺用的矿物掺合料除全数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外,应对其细度、含水率、抗压强度比等项目抽样检验。

检验数量:同品种、同等级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每200t为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批计, 每批至少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3.8对细骨料, 应抽样检验其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及规定要求的检验项,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

400m3600t为批,不足400m2600t也按批计, 每批

至少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 13.9对粗骨料, 应抽样检验其颗粒级配、压碎值指标、针片状颗粒含量及规定要求的检验项,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52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

机械生产的每400m3600t为一批,不足400m2600t 也按一批计;人工生产的每200m3300t为一批,不足200m2300t也按为一批计,每批至少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7.13.10当拌制混凝土用水采用非饮用水源时,应进行水质检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水源检查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7.13.11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

检验数量:每工作班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用坍落度仪检测。

7.13.12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3.12的规定。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工地

工厂或搅拌站

水泥和干燥状态的掺合料

±2%

±1%

粗、细骨料

±3%

±2%

水、外加剂

±2%

±1%

: 1)各种衡 器应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 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

和骨料的用量。

检验数量:每工作班抽查不少1次。

检验方法: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