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第13.7.2条第1款结构表面不得出现超过设计规定的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读数放大镜观测。
二、一般项目
第13.7.2条第2款整体浇筑钢筋混凝土梁、 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7.2的规定。
表13.7.2整体浇筑钢筋混凝土梁、板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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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
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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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线偏位 |
10 |
|
3 |
用经纬仪测量 |
|
梁板顶面高程 |
±10 |
3~5 |
用水准仪测量 |
||
断面尺寸(mm) |
高 |
+50,-10 |
1~3个断面 |
用钢尺量 |
|
宽 |
±30 |
||||
顶、底、腹板厚 |
+10,0 |
||||
长度 |
+5,-10 |
2 |
用钢尺量 |
||
横坡(%) |
±0.15 |
1~3 |
用水准仪测量 |
||
平整度 |
8 |
|
顺桥向每侧面每10m测1点 |
用2m直尺、 塞尺量 |
第13.7.2条第3款结构表面应无孔洞、露筋、蜂窝、麻面和宽度超过0.15mm的收缩裂縫。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大镜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