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配砂砾(砾石)基层及底基层质量检验标准
)
7.8.3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及底基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集料质量及级配应符合本规范第7.6.2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砂石材料的进场批次,每批次抽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 基层压实度大于等于97%、底基层压实度大于等于95%。
检查数量:每压实度,每1000m2抽检1点。
检验方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3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设计规定时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1 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松散和粗、细集料集中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8.3的有关规定。
表7.8.3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