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基层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7.8.5 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基层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用于沥青碎石各种原材料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5.1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
2 压实度不得小于95%。(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
检查数量:每1000m2抽检1点。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钻孔取样、蜡封法)
3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设计规定时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一般项目
1 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紧密,不应有明显轮迹、粗细集料集中、推挤、裂缝、脱落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 沥青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8.5的有关规定。
表7.8.5 沥青碎石基层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