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砌筑质量检验标准
14.5.3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1款的规定。
2-4 防水层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2、3款的规定。
5 混凝土基础中的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4款的规定。
6 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5款的规定。
7-8 预制顶板、l梁等构件应符合本规范第14.5.2条第9款的规定。
预制墙板、顶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2-2、表14.5.2-3的规定。
表14.5.2-2 预制墙板允许偏差
表14.5.2-3 预制顶板允许偏差
9 结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每20m抽检2点。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
10 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最低值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砂浆,每50砌体中,作一组(6块),不足50按1组计。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 现浇钢筋混凝土顶板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蜂窝、麻面、缺边掉角现象。
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表14.5.1的规定。
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表14.5.1的规定。
2 预制顶板应安装平顺、灌缝饱满。
3 砌筑墙体应丁顺匀称,表面平整,灰缝均匀、饱满,变形缝垂直贯通。
4 墙板、预制顶板位置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4.5.2-4的规定。
表14.5.2-4 墙板、顶板安装允许偏差
注:表中H为墙板全高(mm)
5 墙体砌筑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