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拱圈质量检验标准
16.10.3 现浇混凝土拱圈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6.10.1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应按施工设计要求的顺序浇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 拱圈不得出现超过设计规定的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读数放大镜观测。
一般项目
1 现浇混凝土拱圈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0.3的规定。
表16.10.3 现浇混凝土拱圈允许偏差
注:L为跨径。
2 拱圈外形轮廓应清晰、圆顺,表面平整,无孔洞、露筋、蜂窝、麻面和宽度大于 0.15mm的收缩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大镜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