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混凝土拱部结构质量检验标准
16.10.5 装配式混凝土拱部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6.10.1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拱段接头现浇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或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进行拱上结构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每接头至少留置2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 结构表面不得出现超过设计规定的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读数放大镜观测。
3 预制拱圈质量检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0.5-1的规定。
表16.10.5-1 预制拱圈质量检验允许偏差
一般项目
1 拱圈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0.5-2的规定。
表16.10.5-2 拱圈安装允许偏差
注:L为跨径。
2 悬臂拼装的桁架拱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0.5-3的规定。
表16.10.5-3 悬臂拼装的桁架拱允许偏差
注:L为跨径。
3 腹拱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10.5-4的规定。
表16.10.5-4 腹拱安装允许偏差
4 拱圈外形圆顺,表面平整,无孔洞、露筋、蜂窝、麻面和宽度大于0.15mm的收缩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大镜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