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基础质量验收标准
5.10.1 管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原状地基的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地基处理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2 混凝土基础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混凝土验收批与试块留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第6.2.8条第2款执行。
检查方法: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强度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 107的有关规定。
3 砂石基础的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或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砂石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压实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 原状地基、砂石基础与管道外壁间接触均匀,无空隙;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 混凝土基础外光内实,无严重缺陷;混凝土基础的钢筋数量、位置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钢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施工记录。
3 管道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0.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