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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01_化学建材管接口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Ⅳ)

填写规范


化学建材管接口连接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5.10.8  化学建材管接口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管节及管件、橡胶圈等的产品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8.1、5.9.1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成品管进场验收记录。

    2  承插、套筒式连接时,承口、插口部位及套筒连接紧密,无破损、变形、开裂等现象;插入后胶圈应位置正确,无扭曲等现象;双道橡胶圈的单口水压试验合格;

    检查方法:逐个接口检查;检查施工方案及施工记录,单口水压试验记录;用钢尺、探尺量测。

    3  聚乙烯管、聚丙烯管接口熔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应完整,无缺损和变形现象;焊缝连接应紧密,无气孔、鼓泡和裂缝;电熔连接的电阻丝不裸露;

    2)熔焊焊缝焊接力学性能不低于母材;

    3)热熔对接连接后应形成凸缘,且凸缘形状大小均匀一致,无气孔、鼓泡和裂缝;接头处有沿管节圆周平滑对称的外翻边,外翻边最低处的深度不低于管节外表面;管壁内翻边应铲平;对接错边量不大于管材壁厚的10%,且不大于3mm。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熔焊连接工艺试验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检查熔焊连接施工记录、熔焊外观质量检验记录、焊接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外观质量全数检查;熔焊焊缝焊接力学性能试验每200个接头不少于1组;现场进行破坏性检验或翻边切除检验(可任选一种)时,现场破坏性检验每50个接头不少于1个,现场内翻边切除检验每50个接头不少于3个;单位工程中接头数量不足50个时,仅做熔焊焊缝焊接力学性能试验,可不做现场检验。

    4  卡箍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渡接头连接时,应连接件齐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连接部位无扭曲、变形;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

一般项目

    1  承插、套筒式接口的插入深度应符合要求,相邻管口的纵向间隙应不小于10mm;环向间隙应均匀一致;

    检查方法:逐口检查,用钢尺量测;检查施工记录。

    2  承插式管道沿曲线安装时的接口转角,玻璃钢管的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8.3条的规定;聚乙烯管、聚丙烯管的接口转角应不大于1.5°;硬聚氯乙烯管的接口转角应不大于1.0°;

    检查方法:用直尺量测曲线段接口;检查施工记录。

    3  熔焊连接设备的控制参数满足焊接工艺要求;设备与待连接管的接触面无污物,设备及组合件组装正确、牢固、吻合;焊后冷却期间接口未受外力影响;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专用熔焊设备质量合格证明书、校检报告,检查熔焊记录。

    4  卡箍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渡连接件的钢制部分以及钢制螺栓、螺母、垫圈的防腐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