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泵房质量验收标准
7.4.2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泵房结构类型、结构尺寸、工艺布置平面尺寸及高程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隐蔽验收记录。
2 混凝土、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渗、抗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及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6.2.8条的相关规定,砌筑砂浆试块的留置及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6.5.2、6.5.3条的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配合比报告;检查混凝土试块抗压、抗渗、抗冻试验报告,检查砌筑砂浆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3 混凝土结构外观无严重质量缺陷;砌体结构砌筑完整、灌浆密实,无裂缝、通缝等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技术处理资料。
4 井壁、隔墙及底板均不得渗水;电缆沟内不得有湿渍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
5 变径流道应线形和顺、表面光洁,断面尺寸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 混凝土结构外观不宜有一般的质量缺陷;砌体结构砌筑齐整,勾缝平整,缝宽一致;
检查方法:观察。
2 结构无明显湿渍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
3 导流墙、板、槽、坎及挡水墙、板、墩等表面应光洁和顺、线形流畅;
检查方法:观察。
4 现浇钢筋混凝土及砖石砌筑泵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