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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020305_沉井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Ⅺ)

填写规范


沉井制作质量验收标准

 7.4.4  沉井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所用工程材料的等级、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混凝土强度以及抗渗、抗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沉井结构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试块的试验报告。

    3  混凝土外观无严重质量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4  制作过程中沉井无变形、开裂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监测记录,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一般项目

    1  混凝土外观不宜有一般质量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

    2  垫层厚度、宽度,垫木的规格、数量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检查地基承载力检验记录、砂垫层压实度检验记录、混凝土垫层强度试验报告。

    3  沉井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