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Ι主控项目
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6.2.1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试验方法见本规范附录B,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螺栓抽查8个。
检验方法:检查螺栓实物复验报告。
6.2.2连接薄钢板采用的自攻螺、拉铆钉、射钉等其规格尺寸应与连接钢板相匹配,其间距、边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Ⅱ一般项目
6.2.3永久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敲击检查。
6.2.4自攻螺栓、钢拉铆钉、射钉等与连接钢板应紧固密贴,外观排列整齐。
检查数量: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小锤敲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