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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1001 专用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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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19.1 主控项目

19.1.1 专用灯具的I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灯具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工具拧紧和测量检查。

19.1.2 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灯座的螺栓数量不应少于灯具法兰底座上的固定孔数,且螺栓直径应与底座孔径相适配;螺栓应采用双螺母锁固。

2 无影灯的固定装置除应按本规范第18.1.1条第2款进行均布载荷试验外,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施工或强度试验时观察检查,查阅灯具固定装置的载荷强度试验记录。

19.1.3 应急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应急照明回路的设置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防火分区设置的要求,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应采取防火隔堵措施; 

2 对于应急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C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 EPS供电的应急灯具安装完毕后,应检验EPS供电运行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 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及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应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7 疏散指示标志灯工作应正常,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 消防应急照明线路在非燃烧体内穿钢导管暗敷时,暗敷钢导管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检查数量:第2款全数检查;第1款、第3款-第7款按每检验批的灯具型号各抽查IO%,且均不得少于1套;第8款按检验批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检验批。

检查方法:第1款、第2款、第4款-第7款观察检查,第3款试验检验并核对设计文件,第8款尺量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9.1.4 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霓虹灯管应完好、无破裂;

2 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后,与建(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0mm;

3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应为双绕组式,所供灯管长度不应大于允许负载长度,露天安装的应采取防雨措施;;

4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侧和灯管间的连接线应采用额定电压大于15kV的高压绝缘导线,导线连接应牢固,防护措施应完好;高压绝缘导线与附着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和手感检查。

19.1.5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源及附件应与镇流器、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触发器与灯具本体的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 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不应使电源线靠近灯具表面。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l0%,且均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核对产品技术文件。

19.1.6 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m;

2 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9.1.7 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有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

2 当灯具在烟囱顶上装设时,应安装在低于烟囱口1. 5m-3m的部位且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3 对于安装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灯具,当需设置接闪器时,其接闪器应与屋面接闪器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9.1.8 太阳能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太阳能灯具与基础固定应可靠,地脚螺栓有防松措施,灯具接线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应齐全、完整;

2 灯具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裂纹、划痕、缺损、锈蚀及变形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19.1.9 洁净场所灯具嵌入安装时,灯具与顶棚之间的间隙应用密封胶条和衬垫密封,密封胶条和衬垫应平整,不得扭曲、折叠。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9.1.10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引入灯具的电源采用导管保护时,应采用塑料导管;

2 固定在水池构筑物上的所有金属部件应与保护联结导体可靠连接,并应设置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等电位联结导通性测试记录。

19.2 一般项目

19.2.1 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座应紧贴顶板、四周无缝隙;

2 表面应保持整洁、无污染,灯具镀、涂层应完整无划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9.2.2 当应急电源或镇流器与灯具分离安装时,应固定可靠,应急电源或镇流器与灯具本体之间的连接绝缘导线应用金属柔性导管保护,导线不得外露。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19.2.3 霓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装的霓虹灯变压器安装高度低于3. 5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室外安装距离晒台、窗口、架空线等不应小于1m,并应有防雨措施。

2 霓虹灯变压器应固定可靠,安装位置宜方便检修,且应隐蔽在不易被非检修人触及的场所。

3 当橱窗内装有霓虹灯时,橱窗门与霓虹灯变压器一次侧开关应有联锁装置,开门时不得接通霓虹灯变压器的电源。

4 霓虹灯变压器二次侧的绝缘导线应采用高绝缘材料的支持物固定,对于支持点的距离,水平线段不应大于0. 5m.垂直线段不应大于0.75m。

5 霓虹灯管附着基面及其托架应采用金属或不燃材料制作,并应固定可靠,室外安装应耐风压。

检查数量:按灯具安装部位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和手感检查。

19.2.4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的额定电压、支架形式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光源的安装朝向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IO%,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查验产品技术文件、核对设计文件。

19.2.5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构架应固定可靠、地脚螺栓拧紧、备帽齐全;灯具的螺栓应紧固、无遗漏。灯具外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应有金属柔性导管保护。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l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19.2.6 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应动作准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模拟试验和观察检查。

19.2.7 太阳能灯具的电池板朝向和仰角调整应符合地区纬度,迎光面上应无遮挡物,电池板上方应无直射光源。电池组件与支架连接应牢固可靠,组件的输出线不应裸露,并应用扎带绑扎固定。

检查数量:按灯具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l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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