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

表C5-01-4 工序交接检查记录(通用)

填写规范


工序交接检查记录(通用

1、工序交接检查记录(通用是指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作出确认活动的记录;

2、当进行中间分部工程及各专业工程交接时,应由监理单位担任见证单位见证交接检查,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