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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质量验收报告

填写规范


8.4.1 试运行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热源具备供热条件后进行。

8.4.2 试运行前应编制试运行方案。在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制定防冻措施。试运行方案应线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应进行技术交底。

8.4.3 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热管线工程应与热力站工程联合进行试运行。
    2 试运行应有完善可靠的通信系统及安全保障措施。
    3 试运行应在设计的参数下运行。试运行的时间应在达到试运行的参数条件下连续运行72h。试运行应缓慢升温,升温速度不得大于10℃/h,在低温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应作重点检查。在低温试运行正常以后,方可缓慢升温至试运行温度下运行。
    4 在试运行期间管道法兰、阀门、补偿器及仪表等处的螺栓应进行热拧紧。热拧紧时的运行压力应降低至0.3MPa以下。
    5 试运行期间应观察管道、设备的工作状态,并应运行正常。试运行应完成各项检查,并应做好试运行记录。
    6 试运行期间出现不影响整体试运行安全的问题,可待试运行结束后处理;当出现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时,应先停止试运行,然后进行处理。问题处理完后,应重新进行72h试运行。
    7 试运行完成后应对运行资料、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应存档。

8.4.4 蒸汽管网工程的试运行应带热负荷进行,试运行合格后可直接转入正常的供热运行。蒸汽管网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运行前应进行暖管,暖管合格后方可略开启阀门,缓慢提高蒸汽管的压力。待管道内蒸汽压力和温度达到设计规定的参数后,保持恒温时间不宜少于1h。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支架及凝结水疏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2 确认管网各部位符合要求后,应对用户用汽系统进行暖管和各部位的检查,确认合格后,再缓慢提高供汽压力,供汽参数达到运行参数,即可转入正常运行。

8.4.5 热力站试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热管网与热用户系统应已具备试运行条件;
    2 热力站内所有系统和设备应已验收合格;
    3 热力站内的管道和设备的水压试验及冲洗应已合格;
    4 软化水系统经调试应已合格后,并向补给水箱中注入软化水;
    5 水泵试运转应已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
        2)润滑油的质量、数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盘车应灵活、正常;
        5)起动前,泵的进口阀门应完全开启,出口阀门应完全关闭;
        6)水泵在启动前应与管网连通,水泵应充满水并排净空气;
        7)水泵应在水泵出口阀门关闭的状态下起动,水泵出口阀门前压力表显示的压力应符合水泵的最高扬程,水泵和电机应无异常情况;
        8)逐渐开启水泵出口阀门,流入水泵的扬程与设计选定的扬程应接近或相同,水泵和电机应无异常情况;
        9)水泵振动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设备文件未规定时,可采用手提式振动仪测量泵的径向振幅(双向),其值不应大于表8.4.5的规定。

8.4.5 泵的径向振幅(双向)

转速(r/min)

600~750

750~1000

1000~1500

1500~3000

振幅(mm)

0.12

0.10

0.08

0.06

    6 应组织做好用户试运行准备工作;
    7 当换热器为板式换热器时,两侧应同步逐渐升压直至工作压力。

8.4.6 热水管网和热力站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运行前应确认关闭全部泄水阀门;
    2 排气充水,水满后应关闭放气阀门;
    3 全线水满后应再次逐个进行放气并确认管内无气体后,关闭放气阀;
    4 试运行开始后,每隔1h应对补偿器及其他设备和管路附件等进行检查,并应按本规范表A.0.32的规定进行记录。

8.4.7 试运行合格后应填写试运行记录,并应符合本规范表A.0.33的规定。

8.4.8 试运行完成后应进行工程移交,并应签署工程移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