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4混凝 土灌注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控项目
(1)成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孔径、 孔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混凝 土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根桩在浇筑地点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4)桩身不得出现断桩、 缩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桩基无损检测报告。
二、一般项目
(5)钢筋笼制作和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0.7.1条规定,且钢筋笼底端高程偏差不得大于±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测量。
(6)混凝土灌注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 7.4的规定。
表10.7.4 混凝土灌注桩允许偏差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桩位 |
群桩 |
100 |
每根桩 |
1 |
用全站仪检查 |
排架桩 |
50 |
1 |
|||
沉渣厚度 |
摩擦桩 |
符合设计要求 |
每根桩 |
1 |
沉淀盒或标准测锤, 查灌注前记录 |
支承桩 |
大于设计要求 |
1 |
|||
垂直度 |
钻孔桩 |
≤1%桩长, 且不大于500 |
1 |
用测壁仪或钻杆垂线 和钢尺量 |
|
挖孔桩 |
≤0. 5%桩长, 且不大于200 |
1 |
用垂线和钢尺量 |
注:词表适用于钻孔和挖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