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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4301_消烟、除尘设备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写规范


主控项目

8.20.1 用于消烟、除尘系统的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8.20.2 现场组装的除尘器应做漏风量检测,在设计工作压力下允许漏风率应为5%,其中离心式除尘器应为3%。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

8.20.3 消烟、除尘系统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与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8.20.4 除尘器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0.4的规定。

8.20.4 除尘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设备平面位置

10

尺量检查

2

设备标高

+20,—10

水准仪与直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