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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0.1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填写规范


0.1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及填表说明

填表时应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本表是水利工程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的统一格式。

2.分部工程量,只填写本分部工程的主要工程量。

3.单元工程种类按《评定标准》的单元工程类型填写。

4.单元工程个数:指一般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数量之和。

5.合格个数:指单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的总个数。

6.本表自表头到施工单位自评意见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并自评质量等级。评定人系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

7.监理单位复核意见栏,由负责该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签字后交项目总监或副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8.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应附该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情况汇总明细统计表和所涉及的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混凝土及砂浆等质量试验情况汇总明细统计表(含施工单位自检及监理单位抽检)

9.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1)合格标准: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2)优良标准: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