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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1 围堰修筑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填写规范


4.3.1  围堰修筑工序

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要求

填表时应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部位填写应与表4.3相同。

2.围堰虚铺土厚度应满足表4.22要求。

3.围堰虚压实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4.23的要求。

4.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数量按下表的要求执行。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虚铺土厚度

量测

按作业面积每100200m2检测1

围堰压实

土工试验

按堰长每2050m量测1个点

铺填边线超宽值

量测

按堰长每50100m量测1断面

围堰取土坑距堰、堤脚距离

量测

按堰长每50100m量测1个点

注:依据SL 6342012

5.工序施工质量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100﹪计。

2)一般项目:检测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检查项目逐项检验结果应基本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70﹪计。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42012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100﹪计。

2)一般项目:检测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检查项目逐项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90﹪计。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SL 6342012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