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0.1.1 路基处理工序
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填表要求
表时应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名称及部位填写应与表10.1相同。
2.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数量按下表的要求执行。
路 基 处 理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检验数量 |
基面清理 |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
全数检查 |
凹坑等填筑压实 |
观察、取样试验 |
全数检查,逐层取样试验。每填筑100~200m3或沿轴线方向每20~50m取样1个 |
基面压实 |
观察、取样试验 |
沿轴线方向每20~50m取样1个 |
中线偏位 |
全站仪测量 |
每个验收单元检测3~5点 |
基面清理宽度 |
钢卷尺测量 |
沿轴线方向每20~50m检测1处 |
凹坑等填筑虚铺土厚度 |
钢卷尺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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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后顶面高程 |
水准仪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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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面以上清理(开挖)边坡 |
坡度尺测量 |
沿轴线方向每20~50m检测1处 |
基面平整度 |
3m靠尺与塞尺量测 |
每个单元测5~10点 |
注: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等相关技术标准。 |
3.工序施工质量标准
(1)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100﹪计。
2)一般项目:检测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检查项目逐项检验结果应基本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70﹪计。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水利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100﹪计。
2)一般项目:检测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检查项目逐项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其检验点的合格率按90﹪计。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水利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