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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填写规范


13.3.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3.3.23.1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功能应正常。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2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试验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3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模拟火灾响应和故障报警试验应正确。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4 室内消火栓的工作泵和备用泵运行转换功能应正常, 控制室内操作启、 停泵试验的控制功能和信号应正确, 检验方
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泵和备用泵运行转换功能应正常, 控制室内操作启、 停泵动作应正确, 末端放水试验时水
流指示器、 信号闸阀和电动阀的控制信号应正确。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6 气体灭火系统功能试验应正确。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7 电动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应正确。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8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 风机和阀门的联动应正常。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9 消防电梯的功能和信号应正确。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
13.3.23.10 消防通信设备的功能应正常, 语音应清晰。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运转记录并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