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间断电源装置及应急电源装置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
9.1.1 不间断电源的整流装置、逆变装置和静态开关装置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内部结线连接正确,紧固件齐全,可靠不松动,焊接连接无脱落现象。
9.1.2 不间断电源的输入、输出各级保护系统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波形畸变系数、频率、相位、静态开关的动作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试验调整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9.1.3 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三、一般项目
9.2.1 安放不间断电源的机架组装应横平竖直,水平度、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紧固件齐全。
9.2.2 引入或引出不间断电源装置的主回路电线、电缆和控制电线、电缆应分别穿保护管敷设,在电缆支架上平行敷设应保持150mm的距离;电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连接可靠,与接地干线就近连接,紧固件齐全。
9.2.3 不间断电源装置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9.2.4 不间断电源正常运行时产生的A声级噪声,不应大于45dB;输出额定电流为5A及以下的小型不间断电源噪声,不应大于30dB。